什么是货款质押?
平阳法律咨询
2025-06-26
货款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物,用于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189条的规定,货款质押属于动产质押的一种形式。具体而言,货款质押是指债务人在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后,尚未收取货款而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物,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以该应收账款进行变卖,从而获得相应的债务清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31条和33条的规定,货款质押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,并且应当明确债权数额、债务人等内容。此外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205条的规定,质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关于该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189条:动产质押可以采取书面合同或者其他约定方式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31条:质押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契据,并且对以下内容予以明确表示:(一)债权数额或者最大的债权数额;(二)债务人、所质押的物的名称或者说明;(三)债权的到期时间;(四)质权的实现方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33条:债务人、债权人订立质契据后,应当及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205条:质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与所质押的动产、权利有关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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